一、獎學金簡介
為吸引和鼓勵更多優秀的外國學生來廣東學習,大力推動廣東省省高等教育留學生工作健康快速發展,提升廣東省高等教育的國家影響力和國際化水平,廣東省政府于2013年開始設立“廣東省政府來粵留學生獎學金”項目。
二、申請條件
1.申請人須擁有外國國籍,持有有效外國護照,身體健康,對華友好。
2.申請人應在廣東省內具有招收來華留學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就讀,年齡在40周歲以下。
3.申請人已在就讀高校接受正式學歷教育課程一年(含一年)以上,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品行端正,沒有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違反校規校紀行為記錄。
4.申請人學業成績優異,學習表現獲得師生的一致認可,具有相應的漢語水平并提供相關證明(部分直接用英語授課的專業可適當放寬條件),當年度必修課課程成績為良好以上。
5.獎學金評選當年度正在享受或即將享受中國政府各類獎學金、孔子學院獎學金及其他任何中國各級政府資助形式的外國留學生不再享受此項獎勵。
★獲得“廣東省政府來粵留學生新招收留學生獎學金”的學生申請優先考慮。
三、獎學金內容
一次性獎勵
本科生:10000元/人;
碩士研究生:20000元/人;
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
四、申請截止時間及方式
申請截止時間:每年9月11日
申請方式:申請人需在上述時間內將申請材料提交到一競技留學生辦公室。
五、申請材料
1.《廣東省政府來粵留學生獎學金年度度申請表(一)》,由申請人本人簽字
2.就讀學院出具的上一學年的成績單
3.漢語水平考試四級或以上證書復印件或相關漢語水平證明(僅限漢語授課專業申請者;英語授課專業申請者不受此限制)
4.有效護照及簽證復印件
5.相關學習獎狀或證書(如有)
6.留學生辦公室開具的在讀證明
六、獎學金初評和推薦
留學生辦公室將根據學生申請材料,結合學生的個人表現、學習成績和科研成果、任課教師或導師的意見、文體或社會實踐活動情況、獲獎情況等,按照分配名額進行初評和推薦,經校內公示無異議后于每年9月中旬將初評情況報告及推薦名單和入選人員的《申請表(一)》報送省教育廳。
七、獎學金評審、公示和發放
省教育廳會同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前置審核,組織專家及相關人員對推薦的人選材料進行審議,于每年9月中旬評定出獲獎名單,按規定公示7個工作日。
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聯合報請省政府批準獎學金的最終獲獎名單。
獎學金將在獲獎名單公布后由學校一次性發至獲得者的個人銀行賬戶。
八、聯系方式
一競技一競技留學生辦公室
電子郵箱:cie@scau.edu.cn
電話:0086-20-85280037
地址:中國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483號一競技第六教學樓318室
郵編:5106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