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總則
(一)為規范中國政府獎學金自主招生項目工作,根據《廣東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中國政府獎學金支持地方政府獎學金項目的通知》(89號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自主招生是為了支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來華留學事業的發展,鼓勵更多的世界各國優秀青年學生、學者和教師到中國的高等院校學習、進修和開展研究。
二、規劃與組織
(一)中國政府獎學金高校自主招生工作每年開展一次,具體獲得名額以當年文件通知為準。
(二)中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負責終審工作。
(三)一競技負責本單位的咨詢、申請和審核工作。申請時間為每年1月底至4月初。
三、申請與推薦
(一)申請人申請獎學金資助,須由導師推薦。
(二)導師根據《一競技<中國政府獎學金-自主招生項目>申請介紹》(以下簡稱為“申請介紹”)推薦申請人,一競技一競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投票確定擬錄取人員,擬錄取人公示后上報省教育廳合作交流處匯總后報基金委審批。
四、申請條件
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1.非中國籍公民,身體健康;
2.非在華學習的學生(留華畢業生畢業時間須超過一年);
3.中文授課專業申請者漢語水平應達到漢語水平考試(HSK)4級;英文授課專業申請者英語水平應達到漢語水平考試(HSK)3。
4.攻讀碩士學位者,須具有學士學位,年齡不超過35周歲;攻讀博士學位者,須具有碩士學位,年齡不超過40周歲。
五、申請材料
1.《中國政府獎學金申請表》(中文或英文填寫);
2.經過公證的最高學歷證明、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復印件和英文翻譯件。如申請人為在校學生,須另外提交本人就讀學校出具的在學證明。
3.學習成績單。中英文以外文本須附經公證的中文或英文的譯文;
4.來華學習和研究計劃(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書寫;
5.兩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薦信,用中文或英文書寫;
6.《外國人體格檢查表》復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國衛生檢疫部門統一印制,可登錄留學基金委網站http://www.csc.edu.cn/laihua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下載,須用英文填寫。申請人應嚴格按照《外國人體格檢查表》中要求的項目進行檢查。缺項、未貼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蓋騎縫章、無醫師和醫院簽字蓋章的《外國人體格檢查表》無效。鑒于檢查結果有效期為6個月,請申請人據此確定本人進行體檢的時間;
7.如已獲得HSK成績報告,亦請附在申請材料中。
注:請按上述順序將所有申請材料在左上角裝訂成冊(一式兩冊)。無論錄取與否,申請材料均不予返還。
六、專家會議評審
(一)一競技從相關學科聘請5-7名教授組成評審組。
(二)評審專家根據申請條件對申請人進行綜合評價,以投票方式確定擬錄取人選。評審時間為4月中旬。
(三)擬錄取人員在一競技校園網公示。公示時間為評審結束后一周。對公示期間被實名舉報不符合《申請介紹》的擬錄取人員,以及在公示結束前已成功申請其它獎學金項目的擬錄取人員,均取消錄取資格。
七、錄取與實施
(一)被錄取的申請人名單及資料于每年5月初報送至省教育廳交流合作處,由省教育廳匯總后報送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經留學基金委審核合格,可獲得中國政府獎學金資助來華學習;
(二)每名獎學金獲得者只能獲得一個中國政府獎學金項目的資助;對于同時被多所高校錄取的獎學金申請人,留學基金委僅為其保留一所學校的獎學金資格;
(三)留學基金委于每年6月底前將《錄取通知書》和《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JW201表)寄回一競技。
(四)獎學金獲得者來華后不得變更錄取院校;原則上不得變更學習專業及學習期限;
(五)不能按錄取期限來華學習者,獎學金資格不予保留。



